中 美 两 所 最 著 名 的 大 学 ---- 清 华 大 学 和 哈 佛 大 学 在 工 商 管 理 教 育 方 面 联 手 共 对 新 世 纪, 其 中 的 前 因 后 果 自 然 引 人 瞩 目。
今 年 伊 始, 清 华 大 学 经 管 学 院 与 美 国 哈 佛 商 学 院 联 合 推 出 了 高 层 经 理 培 训 项 目; 9 月 底, 两 院 又 宣 布 结 成 战 略 联 盟, 并 就 第 一 步 合 作 计 划 达 成 了 一 致 协 议。
依 据 该 协 议, 美 国 哈 佛 商 学 院 在 教 学、 师 资 培 养 等 方 面 协 助 清 华 经 管 学 院 同 国 际 接 轨, 清 华 经 管 学 院 将 在 未 来 的 两 年 中 派 出 约 30 名 教 师 到 哈 佛 商 学 院 参 加 其 高 层 经 理 培 训 项 目, 全 面 考 察 其 高 层 经 理 培 训 课 程 的 设 计、 讲 授 和 管 理 方 式, 并 为 双 方 联 合 推 出 的 高 层 经 理 培 训 项 目 做 准 备。
由 朱 镕 基 教 授 兼 任 院 长 的 清 华 经 管 学 院, 在 1991 年 被 列 为 国 家 首 批 试 办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的 九 所 院 校 之 一, 并 于 该 年 招 收 首 届 MBA 学 生。 此 后, 该 院 的 MBA 教 育 逐 年 发 展, 成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MBA 培 养 基 地。 1996 年, 清 华 经 管 学 院 启 动 了 与 美 国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合 作 的"国 际 工 商 管 理 方 向 的 MBA" (MBA in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) 项 目。 1999 年, 清 华 经 管 学 院 与 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 合 作 试 办 高 技 术 管 理 方 向 的 MBA 项 目, 得 到 了 中 国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的 批 准, 并 在 当 年 开 始 招 生。
哈 佛 商 学 院 是 美 国 最 大、 最 富 有、 最 有 名 望 的 商 学 院, 也 是 美 国 第 一 所 授 予 学 生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(MBA) 的 研 究 生 院 和 MBA 教 育 的 鼻 祖。
清 华、 哈 佛 合 作 的 这 一 项 目 旨 在 培 养 服 务 中 国 企 业 的 国 际 业 务 和 外 国 跨 国 公 司 在 中 国 业 务 的 高 级 经 理 人 员。
清 华 经 管 学 院 与 美 国 哈 佛 商 学 院 的 高 层 经 理 培 训 项 目 预 备 面 向 全 球 招 生, 首 批 两 个 项 目 的 主 题 分 别 为 "网 络 时 代 的 管 理" 和 "全 球 经 济 下 的 管 理 : 中 国 与 WTO", 并 将 在 未 来 两 年 内 各 举 办 两 期。
第 一 期 "网 络 时 代 的 管 理" 将 于 明 年 1 月 在 北 京 开 课。 项 目 针 对 当 今 世 界 的 特 点 为 中 国 量 身 定 做, 采 用 高 密 度 集 中 授 课, 为 期 五 天。
担 任 课 程 主 讲 的 哈 佛 商 学 院 及 清 华 经 管 学 院 的 教 授 都 有 深 厚 的 学 术 功 底, 不 仅 各 有 多 部 影 响 深 远 的 著 作 或 文 章 传 世, 而 且 是 各 自 学 术 领 域 的 权 威。 无 论 是 作 为 企 业 董 事 会 成 员、 咨 询 顾 问 还 是 实 地 研 究 者, 他 们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也 是 无 可 比 拟 的。 同 时, 他 们 也 是 公 认 的 全 球 商 务 及 管 理 专 家, 与 世 界 各 地 的 著 名 公 司 都 有 联 系。
课 程 使 用 的 工 作 语 言 为 中 文, 其 中 哈 佛 商 学 院 教 授 的 讲 课 将 被 同 声 翻 译 为 中 文。 所 有 案 例 及 阅 读 材 料 也 将 以 中 文 提 供。
教 学 方 式 采 用 美 国 流 行 的 案 例 教 学 方 式, 使 得 参 与 者 有 机 会 以 实 际 商 务 环 境 为 背 景 探 索 多 种 解 决 方 案。 参 与 者 通 过 独 立 学 习、 小 组 讨 论 以 及 团 队 项 目 的 方 式 多 方 面 对 案 例 进 行 分 析。
除 了 案 例 教 学 之 外, 教 授 们 也 将 根 据 课 程 目 标 采 用 多 种 多 样 的 教 学 方 式: 既 有 直 接 授 课 也 有 业 界 人 士 或 案 例 主 角 的 现 身 说 法, 多 媒 体 演 示、 计 算 机 模 拟 和 网 上 搜 寻 等, 当 然 还 有 特 殊 设 计 的 练 习 和 小 组 讨 论。
协 议 签 署 后, 清 华 和 哈 佛 双 方 积 极 推 动 具 体 合 作 项 目, 案 例 编 写 工 作 已 经 紧 锣 密 鼓 地 展 开, 其 他 具 体 工 作 也 在 逐 步 就 绪。
清 华 经 管 学 院 希 望 藉 助 与 哈 佛 商 学 院 的 合 作 来 促 进 和 提 高 工 商 管 理 教 育 水 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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