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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 北 京 消 息 , 针 对 近 期 有 人 出 售 网 民 电 子 邮 箱 (E-mail) 地 址 的 行 为, 中 国 国 家 公 安 部 有 关 人 士 表 示, 买 卖 E-mail 地 址 属 违 法 行 为, 会 受 法 律 制 裁。 一 些 出 售 E-mail 地 址 的 个 人 网 站 已 被 暂 时 关 闭。
据 业 内 人 士 表 示, 尽 管 买 卖 E-mail 往 往 声 明 禁 止 用 其 提 供 的 资 源 进 行 与 国 家 法 律 相 违 背 的 违 法 活 动, 不 许 用 这 些 资 源 发 送 垃 圾 邮 件, 但 实 际 上, 个 人 E-mail 地 址 的 买 家 大 多 用 于 发 送 商 业 性 垃 圾 邮 件, 这 种 毫 无 约 束 力 的 声 明 无 疑 是 自 欺 欺 人。 由 于 存 在 巨 大 的 市 场 需 求, "E-mail 买 卖" 正 方 兴 未 艾。 对 此, 一 些 公 司 和 网 站 还 在 进 行 这 种 侵 犯 个 人 隐 私 的 交 易。
据 《中 国 青 年 报》 报 道 说, 仍 在 出 售 网 民 E-mail 地 址 的 深 圳 一 家 网 站 在 自 我 推 销 的 电 子 邮 件 中 这 样 写 道: 我 们 收 集 了 全 球 3400 万 个 电 脑 用 户 (国 内 400 万 用 户)、 20 万 家 企 业 的 E-mail 信 箱 地 址, 如 果 我 们 利 用 这 丰 富 的 网 络 资 源 来 推 广 产 品 或 发 布 商 业 信 息, 这 将 为 我 们 带 来 何 等 巨 大 的 经 济 利 润。 而 这 所 有 的 一 切 您 只 需 支 付 几 十 元 人 民 币。 以 上 所 有 的 E-mail 地 址 可 在 我 们 的 网 站 下 载, 如 果 需 用 CD-R 光 碟 交 货 请 加 付 由 深 圳 到 您 所 在 地 的 足 够 邮 资。 这 家 网 站 的 销 售 人 员 表 示, 买 家 不 少。 对 于 卖 网 民 资 料 是 侵 犯 隐 私 权 的 行 为, 这 名 销 售 人 员 说, "我 们 怎 么 能 干 违 法 的 事? 如 果 有 相 关 法 规 出 来, 我 们 肯 定 就 不 干 了 。"
报 道 引 述 中 国 国 家 公 安 部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安 全 监 察 局 有 关 人 员 表 示, 买 卖 E-mail 地 址 这 种 行 为 已 经 违 法, 参 照 "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"、 "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条 例" 和 "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通 则", 就 可 以 进 行 处 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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