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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3 年 7 月) 据 中 国 消 息, 江 苏 省 人 大 不 久 前 取 消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的 规 定 引 起 各 方 人 士 的 激 烈 争 论, 支 持 和 反 对 者 都 不 在 少 数。 争 论 的 焦 点 是, 取 消 这 个 规 定 会 不 会 导 致 卖 淫 嫖 娼 的 泛 滥 ?
长 期 以 来, 为 打 击 卖 淫 嫖 娼 和 非 法 同 居, 中 国 各 地 都 严 禁 没 有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在 旅 馆、 酒 店 和 出 租 房 屋 等 地 同 居 一 室, 公 安 执 法 人 员 也 经 常 从 上 述 地 点 带 走 同 居 一 室 的 男 女 进 行 盘 查。 这 迫 使 夫 妻 外 出 旅 游 必 须 携 带 结 婚 证 明, 而 母 子、 父 女、 兄 妹 等 要 在 旅 馆 同 居 一 室 都 有 被 执 法 人 员 盘 查 的 可 能。
北 京 大 学 社 会 学 教 授 高 丙 中 指 出,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的 规 定 让 人 联 想 起 "男 女 授 受 不 亲" 的 传 统 观 念, 是 计 划 经 济 时 代 的 遗 产。 虽 然 它 的 原 意 是 要 打 击 卖 淫 嫖 娼, 但 执 法 人 员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有 很 大 的 随 意 性, 容 易 使 普 通 公 民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。 江 苏 省 大 胆 取 消 这 一 规 定 的 做 法 值 得 肯 定。
中 国 社 科 院 法 学 研 究 所 教 授 莫 纪 宏 认 为, "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属 于 公 民 的 居 住 权 与 隐 私 权。 隐 私 权 就 是 公 民 一 切 与 他 人 无 关 的 事 都 应 该 由 自 己 来 决 定, 任 何 个 人 和 国 家 机 关 不 得 限 制 他 同 谁 住 在 一 起。 因 此, 取 消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是 对 公 民 权 利 的 保 护 和 人 格 的 尊 重。
据 报 道, 吉 林 等 省 市 也 将 效 法 江 苏, 取 消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的 规 定。
但 也 有 不 少 人 担 心, 取 消 这 项 规 定, 可 能 将 导 致 卖 淫 嫖 娼、 非 法 同 居、 乱 搞 男 女 关 系 等 "社 会 丑 恶 现 象" 泛 滥, 使 社 会 产 生 更 加 严 重 的 道 德 危 机。
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治 安 系 副 教 授 王 太 元 说, 打 击 卖 淫 嫖 娼 可 以 有 多 种 手 段, 不 应 该 用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的 男 女 混 住" 这 类 非 常 宽 泛 的 条 款 来 规 定,否 则,类 似 "处 女 嫖 娼 案" 的 冤 案 就 有 可 能 再 次 发 生。
由 于 抓 卖 淫 嫖 娼 可 以 罚 款, 一 些 执 法 机 关 往 往 愿 意 花 费 更 多 的 精 力 打 击 卖 淫 嫖 娼, 这 不 仅 制 造 了 一 些 冤 假 错 案, 也 使 有 限 的 警 力 没 有 用 到 更 需 要 的 地 方。
王 太 元 指 出, 打 击 卖 淫 嫖 娼 不 应 该 由 行 政 条 例 来 规 定, 而 应 该 以 法 律 的 形 式 制 定 详 细 的 条 文,规 范 执 法 人 员 在 旅 馆 进 行 "突 击 查 房" 等 行 为, 减 少 对 公 民 自 由 空 间 的 侵 犯。 这 样 不 仅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民 的 权 利, 也 将 减 少 了 执 法 者 犯 错 误 的 机 会, "对 执 法 者 也 是 很 好 的 保 护。" 高 丙 中 认 为, 无 论 是 利 大 还 是 弊 大, 江 苏 省 取 消 "严 禁 无 婚 姻 证 明 男 女 混 住" 的 规 定 都 体 现 了 政 府 的 行 政 观 念 正 向 着 法 治 化 和 人 性 化 方 向 转 变, "这 本 身 就 是 一 个 进 步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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