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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3 年 6 月) 据 香 港 消 息, 香 港 政 府 与 中 国 中 央 政 府 商 谈 的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安 排 (CEPA), 除 了 有 利 制 造 业 回 流 外, 也 会 包 括 放 宽 港 商 在 内 地 经 营 电 影 院 的 规 定。
据 报 道, 香 港 电 影 业 近 年 陷 于 低 潮, 中 央 及 港 府 正 积 极 商 讨 挽 救。
根 据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协 议, 外 商 投 资 内 地 电 影 院, 只 限 参 与 改 造 及 改 建, 但 不 能 经 营, 更 不 能 控 股。据 称, 此 次 磋 商 的 方 案 中, 会 容 许 港 商 经 营 电 影 院, 甚 至 可 以 持 有 控 股 权。另 外, 在 不 损 害 内 地 电 影 管 理 法 规 的 情 况 下, 中 国 允 许 以 分 账 形 式, 每 年 引 进 20 部 外 国 影 片 在 国 内 电 影 院 放 映, 直 至 2004 年 底, 进 口 电 影 可 增 至 50 部。
香 港 电 影 工 作 者 总 会 会 长 吴 思 远 表 示, 欢 迎 有 关 放 宽 措 施, 但 认 为 受 惠 有 限, 除 非 可 以 播 放 更 多 外 国 影 片, 否 则 不 会 有 太 多 港 商 投 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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