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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 北 美 消 息, 温 哥 华 优 美 的 自 然 景 观、 舒 适 的 居 住 环 境、 适 当 的 地 理 交 通 位 置 等 种 种 优 越 条 件, 使 得 每 年 移 居 加 国 的 十 余 万 国 际 移 民, 在 选 择 移 居 地 时, 往 往 以 温 哥 华 为 首 选 目 标。 据 卑 诗 省 统 计 局 近 日 所 公 布 的 最 新 统 计 数 字 显 示, 卑 诗 省 仍 是 来 加 拿 大 的 亚 洲 企 业 和 投 资 移 民 比 较 喜 欢 的 居 住 地。
在 去 年 七 月 至 九 月 期 间, 来 卑 诗 省 定 居 的 企 业 和 投 资 移 民, 分 别 占 全 国 商 业 移 民 的 28% 和 30.6%。 卑 诗 省 统 计 局 提 供 的 去 年 第 三 季 度 移 民 人 口 统 计 显 示, 选 择 来 卑 诗 省 定 居 的 自 雇、 企 业 和 投 资 类 商 业 移 民 中, 大 部 分 来 自 两 岸 三 地 的 大 陆、 台 湾 和 香 港 以 及 南 韩, 约 占 该 季 商 业 移 民 2/3。
卑 诗 省 去 年 第 三 季 吸 纳 国 际 新 移 民 10221 人, 与1999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加 了 59 人。 但 是, 同 期 加 拿 大 全 国 接 纳 新 移 民 共 66007 人, 比 前 年 第 三 季 的 53814 人 增 加 了 22.%。
该 项 统 计 还 显 示, 亚 洲 移 民 依 然 是 卑 诗 省 移 民 的 主 力, 占 第 三 季 移 民 的 75.4%, 欧 洲 移 民 其 次, 占 11.8%。
卑 诗 省 接 纳 新 移 民 人 数 最 多 的 前 五 个 来 源 地, 依 序 为 大 陆、 印 度、 菲 律 宾、 台 湾、 南 韩; 报 到 的 大 陆 和 台 湾 新 移 民 人 数, 各 为 2667 人 和 575 人。
在 包 括 家 庭 团 聚、 技 术、 商 业、 难 民 等 各 类 移 民 中, 卑 诗 省 新 移 民 在 去 年 第 三 季 仍 以 技 术、 家 庭 团 聚、 亲 属 担 保 类 移 民 为 主, 共 占 新 移 民 54.7%, 光 是 家 庭 团 聚 类 移 民 一 项 就 占 26.6%。
整 体 而 言, 定 居 卑 诗 省 的 新 移 民 占 全 国 比 率 由 1999 年 第 三 季 度 的 18.9%, 降 为 15.5%。 不 过, 卑 诗 省 仍 为 全 国 接 纳 新 移 民 人 数 第 二 多 的 省 分, 仅 次 於 安 大 略 省, 安 省 去 年 第 三 季 吸 纳 新 移 民 人 数 最 多, 共 39736 人, 魁 北 克 省 接 纳 9070 人, 排 名 第 三 位。
在 1990 至 1999 年 的 十 年 期 间 内, 卑 诗 省 接 纳 国 际 移 民 人 数 超 过 40000 人, 登 记 母 语 前 十 名 依 序 为 广 东 话、 国 语、 旁 遮 普 语、 英 语、 菲 律 宾 语、 其 他 华 语、 韩 语、 西 班 牙 语、 波 斯 语、 越 南 语。 在 这 十 年 间 报 到 的 新 移 民 中, 母 语 为 广 东 话、 国 语、 旁 遮 普 语 的 各 占 约 25%、16%、1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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